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8月25日,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向社会公开征求《苏州市医疗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96号)修改意见,截至征求意见结束日期,未收到反馈意见。
下一步,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按照立法后评估工作程序,继续推进《苏州市医疗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96号)立法后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