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3月10日,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向社会公开征求《苏州市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的意见,截至征求意见结束日期,未收到反馈意见。
下一步,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继续推进《苏州市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的发布和宣贯工作。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