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废止《市政府关于批转苏州市加快发展私营个体医疗机构实施办法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时间:
2025-03-11 15:36
来源: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访问量: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2025年全市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集中清理工作要求,现拟废止《市政府关于批转苏州市加快发展私营个体医疗机构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府〔2002〕4号)。按照规定程序,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可在2025年4月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寄至: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地址:苏州市胥江路89号,邮编:215002)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yzc2@wjw.suzhou.gov.cn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11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