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提升卫生健康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江苏省卫生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等规定,我委起草了《苏州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20日。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地址:苏州市胥江路89号713室,邮编:215002)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fc@wjw.suzhou.gov.cn。
附件:苏州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