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监督,根据社会组织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对下列同志拟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情况予以任职前公示:
1. 崔茵婷,女,1990年3月4日,汉族,河北廊坊人,拟任苏州家和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理事长、法定代表人;
2. 龚晓峰,男,1984年6月16日,汉族,江苏苏州人,拟任苏州家和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副理事长、行政负责人;
3.王芳,女,1979年6月15日,汉族,东北黑龙江人,拟任苏州家和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理事;
4.王亚格,女,1993年10月21日,汉族,河南平顶山人,拟任苏州家和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监事;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处联系。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胥江路89号(邮编:215002);联系电话:65223802;传真:67521837。
向苏州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处书面反映情况,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来信来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本说明仅适用于社会组织新成立、换届及届中变更负责人的任职前公示。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