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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卫生健康系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时间: 2020-03-11 15:09 来源: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访问量:

苏卫健政法〔20205


各市、区卫生健康委(社会事业局),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市卫生监督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落实市委开放再出发会议精神,进一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促进卫生健康领域涉企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市监察委员会、司法局《关于规范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苏司〔202023号)文件要求,现将《卫生健康系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第一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落实主体责任,在严格依法规范实施清单的同时兼顾审慎包容的监管理念。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苏州市卫生健康委汇报,并做好相关案件信息的统计报送工作。

请各地将本通知及时转发给行政区域内经依法授权行使清单所列行政处罚事项的主体。

附件:1.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第一批)(5项)

2.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第一批)(5项)

3.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案件统计表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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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关于印发卫生健康系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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